律师介绍

来源:admin 时间:2017-12-13

   案情简介:
 

   张老先生和王老太有三个孩子,分别是大女儿张鑫、二女儿张怡和儿子张刚,自幼二老便对唯一的儿子张刚特别溺爱。张刚成年后娶了一位漂亮的妻子,婚后生下儿子张波,二老更是喜不自胜,对小孙子百般疼爱。 后来,妻子因无法忍受张刚的古怪脾气,在张波三岁时二人就办理了离婚手续。2005年村里重新核实宅基地使用权人,二老想今后所有的东西都是儿子的,就把家里的老宅子都写在了儿子张刚名下,土地管理所对这一情况也进行了登记造册。二老于2006年先后离世,张刚精神受到极大刺激,竟然不知所踪。经过家人多方寻找,仍没有任何线索,情急之下,家人也报了警,但是依然没有找到。    二老去世后,张波的母亲便把张波接到城里,一边打工一边供他上学。 因二老都已离世,故张波亦很少回家探望,2010年其姑姑张鑫所在的村子拆迁,张鑫便搬至娘家老宅子里住。 2011年张波已经到了适婚的年龄,因在城里买不起房,遂想在老家举办婚礼,可是回去后,姑姑竟不让进门,扬言:“这房子现在是我的,马上了要拆迁了,没你们的份儿,你们想搬回来住门儿都没有!”经张波在村里打听,原来村子2011年年初也列入了拆迁范围,张鑫第一时间拿着其母亲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与开发商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领取了部分拆迁款。    这下张波母子可犯难了,一时间也不知该如何是好,二人找到靳律师咨询。 靳律师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建议其先收集证据材料,包括拆迁协议、土地管理局的档案资料、村里的证明、派出所的证明等。几经周折,张波总算拿到了上述材料,靳律师仔细查阅后,建议其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父亲张刚死亡,之后再起诉确认《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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