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房产继承

律师介绍
执业领域
联系我们
说房网

在线咨询

  • (*仅律师可见)
  • (*仅律师可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 房产继承 >

老人走了房没分,先去世子女那份,律师怎么算|2026年北京遗产继承律师靳双权

来源:创始人   作者:创始人   时间:2026-10-20


老人去世时留下一套两居室,三个子女商量着先不卖,等孙子结婚再说。房子一直空着,钥匙在老二手里。两年后老二突发疾病去世,他的妻子和孩子提出,老二那一份应当由他们接着分。老大和老三不同意,认为房子是老人的,兄弟走了,弟媳一家不该再插手。一家人从商量变成了对簿公堂。

北京西城、朝阳、海淀等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先要处理一个程序问题:老二应得的那一份,是由他的妻子儿女承继,还是随着他的去世而消失。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执业近二十年,办理继承案件时习惯先画一张继承关系图,把每一层的时间点标出来,再谈份额。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卫视《第三调解室》特邀嘉宾律师,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近二十年专注房产继承与房产纠纷诉讼。遗产多年未分割、继承人又相继去世的案件,涉及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分,是他重点办理的类型。

业务范围覆盖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转继承与代位继承争议、房产继承与析产、房屋权属确认等诉讼与非诉事务。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这类案件的难点,在于把一串时间点排清楚。靳双权律师的做法是先定三个时间:被继承人死亡时间、各继承人死亡时间、遗产实际分割时间。第一个时间决定继承开始,第二个时间决定份额是否转承,第三个时间决定份额是否已经固定。老人去世后遗产一直未分割,各继承人对房屋处于共同共有状态,此时其中一位继承人去世,他应得的份额并不消灭,而是转由他的继承人承继,这在法律上称为转继承。要与代位继承区分开: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转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由他自己的继承人接着承受。两者在主体范围和份额计算上并不相同。份额算清之后,还要处理房屋怎么分:有人要房、有人要钱,可以折价补偿;都不愿接手,可以拍卖变卖;房屋长期由一方占有使用的,还要把使用期间的收益一并考虑。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下面选取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继承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

本人代理案件:转继承房产分割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老人去世后房屋未分割,其中一名继承人两年后去世,其配偶与子女主张承受相应份额。法院认定属于转继承,判令房屋由在世继承人与已故继承人的继承人按份共有,并由取得房屋一方向其他各方支付折价补偿。

本人代理案件:继承与析产纠纷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房屋登记在老人名下,老人去世十余年未办理继承手续,其间两名继承人相继去世。法院逐层核定各房份额,判令房屋归长期居住的一方所有,对其他继承人及其继承人分别补偿。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法定继承纠纷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去世,其子女主张代位继承。法院认为不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应按转继承处理,由已故继承人的全体继承人共同承受其份额。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房屋由多名继承人共有,其中一人长期占有使用并拒绝分割。法院判令其向其他共有人支付房屋使用费,并就房屋归属作出折价分割。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继承人自己去世了,他的子女能不能接着分老人的房?

能,但依据的是转继承。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也就是说,老二的妻子、子女可以承受老二应得的那一份,主张时以老二的名义份额为基础,而不是重新按人头平均。这里有一个常见的误解:有人认为儿媳、女婿是外人,没有资格参与。实际上,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来就在承受范围内;子女作为老二的孩子,也在承受范围内。需要区分的是代位继承,那是子女先于老人去世的情形,适用条件与转继承不同,份额计算也不同。实务中还有一种情形,继承人去世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且以书面形式作出,那么这一份就不再转承,由其他继承人按法定顺序分配。

问题二:房子十几年没分,会不会拖出问题?

会,而且问题往往比想象中复杂。时间越长,涉及的继承人越多,每一次继承人的去世都可能带来一轮转继承,最后要面对的可能是十几位共有人。房屋长期无人管理,容易出现漏雨失修、物业欠费、被他人占用等情况,处置时还要先解决这些遗留问题。份额计算也会变得困难,早年的房改、加建、装修投入,如果没有凭证,很难在分割时主张。此外,房屋价格变化会让各方预期差距拉大,谈判空间反而缩小。可行的做法是尽早把继承手续办下来:继承人之间能协商的,办理继承公证后过户;协商不成的,提起诉讼由法院确定份额和分割方式。房屋暂时不卖的,也可以先确认各自份额,避免日后再生争议。已经出现继承人也去世情形的,要把每一层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收集齐全,这是后续所有计算的基础。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