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时间:2017-12-13
内容简介:房产专家律师靳双权在非婚子李某的委托下为其代理一起遗产继承案件,主要内容为李某是个非婚子女。后来李某的父亲去世,李某要求继承父亲的遗产,故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其父亲所留下的遗产。 王华与李力是一对让人羡慕的夫妻,二人是大学同学,只是王华一直没有办法怀孕,让李力和家人都很着急,李力为此常常喝酒解闷,一次在酒吧认识了小芳,二人竟背着王华交往起来,不久小芳怀孕了,李力正想着如何与王华离婚时,王华确也怀孕了,好在小芳对李力一往情深,不但不逼着李力结婚,还找了个僻静的地方过起了二人的小日子,这样,李力就盼来了两个儿子,2012年李力出车祸去世,其名下有财产24万元,王华正在悲痛之际,小芳找上门来,要她的儿子认祖归宗,继承李力的遗产。王华不承认这个男孩的身份,小芳便拿出来李力生前与男孩做的亲子鉴定,二人因继承纠纷闹上法庭。 一、我方提起诉讼请求:要求法院支持由我方依法继承李力遗产的四分之一份额继承。 二、承办过程: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在庭审过程中我代表我的当事人阐述了我方观点。 我方的主要意见为:由于李力在生前并无遗嘱,因此李力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律规定 继承。根据亲子鉴定结果,可以判定我方当事人为李力的非婚生子女,根据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有同样的权利,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因此我方当事人是李力的法定继承人。因有权继承李力的遗产。法律规定配偶是法定继承人,以合法婚姻关系存续为前提,由于小芳与李力并未缔结婚姻,因此小芳无继承权。李力名下的存款为婚后所得,应当分析出个人部分进行继承。 三、判决结果:非婚生子和婚生子各分得李力遗产人民币4万元,王华分得人民币16万元。 房产律师靳双权评析:本案存在两个问题,第一,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问题。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婚姻关系而有所改变。婚生子女的地位与非婚生子女的地位平等,这一点子在继承法上也是不变的。第二,配偶的范围问题。法律规定配偶是法定继承人,配偶继承权是基于法律规定产生的合法权利。婚姻关系的合法存续是产生继承权的基础,婚姻关系必须是合法缔结的,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就不能具有合法配偶身份。 提示一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和养子女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案中,我方当事人的继承权是基于血缘关系取得的法定继承权。 如果尚未能解答您的疑问,欢迎光临安居房地产律师网,靳双权律师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标签:房地产专业律师 房产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